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辩护律师庭审发问被告人(二):问什么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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知悉并明确了辩护律师庭审发问被告人的目的之后,下一个我们需要一起探讨的问题就是问什么。换句话说就是我们通过问一些什么样的事实问题,能够达到你的发问目的。笔者试着思考、归纳总结一二,供同仁参考,希望对各位有用!
如上文所讲,辩护律师真正了解了发问、质证、辩论三者之间的内在关系及逻辑,才会设计出好的问题,赢得法官的尊重,甚至吸引法官的注意力,辩护律师切不可为了发问而发问。
公诉人的发问基本是基于七何要素从全面、整体角度全面展示,一般会遵循先空间后时间为脉络进行,极致向法庭展示事情的前因后果、发展过程、伤害结果,最大化的还原事件发生的全部过程及全部细节。
辩护人的发问应更注重于关键的定罪量刑事实,尤其是在辩护意见中拟提出的与公诉书完全不同的事实主张,切记不可过于纠缠细枝末节或者与案件定罪量刑无关的事实,否则极容易被法官打断,而且容易让被告人摸不清楚你的发问目的。
问事实、证据明显疑点
问重大矛盾
强调有利事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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